关于寄宿生管理的补充规定
文章类型:政教处 文章加入时间:2004年12月2日17:33

一、时间安排(白天)

(一)平时早上:6:00起床;6:40关宿舍大门,值日生可延长到6:50凭值日卡离开宿舍。

中午:12:50关宿舍大门;值日生凭值日卡延长到13:00离开宿舍。

晚上:6:50关宿舍大门。

(二)星期天早上:7:00起床;7:50关宿舍大门,值日生可延长10分钟,凭值日卡离开宿舍。

上午:8:00-11:00自习。

中午:11:00-12:00中饭。

下午:13:00-17:00自由活动。

二、胸卡佩戴

所有寄宿生必须佩戴红色胸卡进出宿舍区,没有佩戴胸卡且又无班主任或政教处证明者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区。

三、晚自修

1、每天19:00-21:30为晚自修时间。

19:00-20:20第一节课

20:30-21:30第二节课

*高三年级第二节课20:30-22:00

2、每天18:55之前准时到班,19:00准时上晚自修,不得迟到,凡迟到者有一人次扣该班导护0.5分。

3、晚自修时间学生不得调位置,必须按住宿办规定位置就坐。寄宿生晚自修座位表张贴在讲台右侧板上。各班要注意保护,如有损坏,要及时更换。

4、自修时不许聊天,不得窜位,不得大声读书。第一堂课时不得讨论问题,21:00之后可以同座之间轻声讨论些问题,但不得窜位。

5、课间休息时,不许追逐搞笑,保持室内、校园的安静。

6、晚自修期间不许外出打电话。若因病因事要回宿舍,必须写请假条,等晚自修老师批准后,再到住宿办签字才可回宿舍。

7、晚自修结束后应立即回宿舍。21:50宿舍关大门(高三22:30关大门),凡迟到的同学,门厅将进行登记,迟到同学第二天要写情况说明书交住宿办。

四、特别强调

1、平时晚自修、星期天上午自修时间(包括自修课间休息)不许到电话亭打电话;

2、星期天17:00之前所有寄宿生(包括外出购物者)到校,凡迟到者,门卫将登记其姓名,第二天迟到同学要写情况说明书交住宿办;

3、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,要语言文明,严禁打架斗殴;

4、所有同学要自尊自爱,男女同学要注意适度交往,严禁搞生日聚会等宴请活动;

5、要注意钱物妥善保管;

6、严禁将手机、拷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校内,一经发现,将由学校保管,由家长到校领取;

7、要严格按照《内务管理十六条》的规定,做好宿舍日常卫生保洁;

8、要尊重管理员老师的劳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政教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3年2月14日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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