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市紫琅中学乒乓球室管理制度
文章类型:校务处 文章加入时间:2004年12月2日18:16
一、乒乓球室为本校教职工活动场所,非本校人员未经办公室许可请勿入内。
二、自觉爱护公物,室内物品不得随意移动,不得用球拍等物敲击台面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三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,不乱丢废纸废物,自觉维护室内卫生。
四、原则上不对外租借开放,确有需要须事先经办公室同意。
五、乒乓球、球拍自备,学校不统一提供。
六、开放时间:
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:00—6:00(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不得
因打球缺席)。
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行。
校长办公室
2004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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