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市紫琅中学社会服务承诺
文章类型:规章制度 文章加入时间:2005年5月12日17:16
负责本施教区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抓好普通高中教育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努力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接班人。
1、实行校务公开,对社会和家长关注的招生、收费、教育配备等“热点”问题进行公示,增加工作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2、加强师德建设,规范教师行为。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、爱岗敬业、热爱学生、严谨治学、团结协作、尊重家长、廉洁从教,为人师表。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规定的师德建设“八要八不”要求,对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严肃查处。
3、实施“阳光收费”,规范收费行为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“一费制”,坚持收费公开、公示制度,严禁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,对违规收费的严肃处理。
4、实施“阳光招生”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“三限”政策。
5、学生教材教辅用书,在上级规定的《中小学教材、教辅用书目录》内征订,严把教材审定关。教辅用书坚持学生自愿原则,不强制学生统一订购。
6、按照国家规定开足开齐规定课程,实施素质教育,通过更新教育思想、改进教学方法、创新教育手段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监督举报电话:5704906 5703102 5705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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