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紫琅中学教育行风建设责任书
文章类型:规章制度 文章加入时间:2005年5月12日17:14
为贯彻2005年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精神,认真落实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200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要求,力争我校教育行风建设进入“先进单位”行列,校长室与教职工特签订以下责任书。
一、责任内容:
1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实到每位教工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“一费制”、高中择校收费“三限”政策。严禁自立收费项目,严禁搭车收费、摊派收费,严禁为学生代购学习及生活用品,严禁为学生代办(征订)各类教辅资料、报刊杂志。不向被辅导学生收费,个别利用双休日辅导艺体特长生,必须确保家长无意见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认真落实贫困学生减免措施,坚决消除一切违规收费的现象,确保乱收费的信访举报为零记录。
2、把校园安全、学生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位教工。确定“安全重于泰山”的思想,牢牢绷紧“安全弦”。班主任对本班全体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负责,任课老师对任教班级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负责,食堂、超市负责人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,宿管员对学生的寄宿安全负责,总务处负责人对校园一切设施的安全负责,各部门(学科)负责人对所属人员办公场所的防盗防火、电器安全等负责,确保不发生任何伤害事故。
3、从我做起,为人师表。自觉遵守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教师“八要八不”准则》,不歧视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从事营业性家教,不利用职权让学生及家长办私事、或向学生(家长)索取财物,不私自许诺、私自招生,确保师德师风建设不失半分。
二、责任追究
1、 凡是有乱收费行为的,一律按照《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》,
不仅清退所收费用,还要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。教师(含职工)有乱收费行为的,同时取消评职、晋级、评先、评优资格,扣发各类津贴,严重的责令其待岗直至解聘;干部有乱收费行为的,除适用教师的责任追究外,还应引咎辞职。
2、 凡是有违教育行风建设责任内容之一的,一律先停职(停课)检查,再视情节轻
重,严肃处理!决不姑息,决不搞“下不为例” !
单 位:南通市紫琅中学 ___________部门(科室)
负责人: 责任人:
二OO五年四月二十日 二OO五年四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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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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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